主耶穌的寶貝小公主~
愛snoopy的女孩
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
$$自理or對方管理
前幾天跟一ㄍ朋友聊到以後ㄉ事
雖然那還是很遙遠~但這是現實問題
結婚過後$$是誰要處理
朋友ㄉ理論~~她自己
她說~
男人一有錢就會搗蛋
所以她給對方一ㄍ月的零用費是10000大洋
哈哈~~我ㄋ~
如果對方比我會理財~當然是他阿
何必找事做ㄋ~家事就夠我忙的
但是如果需要我理財
先生的生活費5000大洋
但是如果有例外的開銷當然可以跟我請款阿
(請客&出去玩&....)
勤儉持家說是簡單又是難ㄉ工作
彼此互相配合才能讓這"家"能繼續營運下去~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